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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介绍 孙建立 引言 刘会长批示:事务所和注师当管理人,一定要当出信誉来,树立好品牌。 一、注师行业承接破产相关业务的机遇与挑战 1、1机遇一: 管理人制度的建立,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增加了一项法定业务,担任管理人将会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新的业务增长点,注册会计师行业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和国际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北京地区有33家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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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比较优势分析 摘要:我国现行破产法和司法解释对破产管理人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清算组以及具有专业资质的个人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这些机构和个体的数量远远超过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的数量,这就必然导致各主体在破产管理事务中处于竞争状态。破产管理事务始终以法律事务为主导,律师事务所以数量众多、专业性强、规范发展和充分准备等独具比较优势。因而应当成为破产管理人的领头羊。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比较优势;企业破产法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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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内部管理方案 ××律师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公司破产案件的破产管理人。现依据法律和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对破产管理人聘用的人员除要求定员定岗,在破产案件处理期间应履行岗位责任制外,特做出如下规定,以便遵照执行: 一、 对财务人员的规定 1.现金管理。现金收入应于当日存入银行,库存备用金为××元;财务人员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定期清查。 2.支票管理。严格遵守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请领、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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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操作指引 律师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操作指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一节 宗旨和适用范围 4 第二节管理人的指定、回避、辞职和更换 4 第三节 管理人团队 7 第四节 管理人工作原则 7 第五节管理人业务制度及工作机制 8 第六节 管理人报酬与责任 9 第七节 管理人工作底稿 10 第二章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的管理人职责 1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 第二节 刻制印章和开立帐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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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方案 一、破产管理人印章刻制的使用 管理人凭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并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管理人印章只能用于破产事务,终止执行职务后,应当将管理人印章交公安机关销毁,并将销毁证明送交人民法院。 需要强调的是,管理人印章的模式不容忽视,规范的模式应为“XX公司管理人”呈连续状态分布,不可将“XX公司” 与“管理人”分行列示。此外,管理人负责人私人印鉴也应同时刻制并予备案。 二、破产管理人职责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