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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王*近亲属王*雁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王*涉嫌诈骗罪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经多次会见听取王*的陈述与辩解,并向承办民警了解案件情况,辩护人对王*存在诈骗行为无异议,但还存在如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具体如下: 1、 具有坦白情节,在讯问过程中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极好。犯罪嫌疑人7月20日晚被第一次讯问时就主动详细地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过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 2、 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报案前已开始陆续退还赃款,积极主动进行赔偿,并且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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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经辩护人多次会见听取***的陈述与辩解,并向承办民警了解案件情况,辩护人对代业方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无异议,但对其在案件中的情节严重性和涉嫌的诈骗金额有异议。具体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在该起诈骗活动中系从犯。从分工来看,小组群内的聊天记录表明,***只是公司内部一个小组长,主要工作是对其组内成员进行管理,传达上级发布的行动内容,跟进本小组内部成员的诈骗进度,除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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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周XX近亲属周XX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周XX涉嫌诈骗罪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经辩护人多次会见听取周XX的陈述与辩解,并向承办民警了解案件情况,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周XX在合同交易过程中虽然存在不诚信的行为,但其本质仅仅是民事上的违约,并未构成合同诈骗罪。具体如下: 1、从主观上来看,犯罪嫌疑人无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