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
严谨 / 诚信 / 公平 / 公正 / 公开
----我们的优势----
OUR ADVANTAGES
首创专家律师“会诊制”
首创“专家会诊”制度,委托单案件通过专家组的诊断,专家成员均是十年以上办案经验的知名律师,其中不乏前检察官、省级企业管理专家、前法院资深法律顾问。
浙江省著名律师团队
20多人的律师团队均取得国家律师资格证书,其中不乏金华市政府法律顾问、高校法学专家、各大法律专业委员会会长、秘书长、金华市政协委员。强大的专家团队让当事人更放心的委托,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知名律师,胜率的保障
为了刚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团队在接受委托前从严把关,接受委托后会认真谨慎代理,杜绝请了律师还打不赢官司!这样的承诺不仅是出于退委托人的负责,更是对律师的一种监督,杜绝了委托前律师什么都说“没问题”委托后败诉却找各种理由,没有解决问题还白白花了一笔冤枉钱!团队对每个案件认真专业严谨的态度造就了团队10年2000多起胜诉案件的良好结果。
施孔周律师团队理论成果
施孔周律师团队成立至今,已成功办理了大量法律事务,积累了深厚办案经验,著有《法学概论》、《庭审辩论技巧与策略》《刑事辩护的专业化与精细化》、《治病于未发-无罪辩护新思路》,施孔周律师主持的国家级课题《辩护效果实证分析研究》荣获科研成果一等奖
----我们的成功案例----
OUR SUCCESS STORY
朱某某协助组织卖淫罪-不予批准逮捕
朱某某在某宾馆从事介绍卖淫工作,于2019年1月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朱某某家人决定委托施孔周律师团队为其辩护。施孔周律师团队为其辩护。 施孔周律师团队经过手机相关资料、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案情后,是律师向检察院提交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得到采纳;后向公安部门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得到采纳。
王某某污染环境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施孔周律师多次会见后打破常规极时向金华公安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王某某收买化学铁桶并未流入市场,也不是刑法中规定的收购。围绕“收买”与“收购”一字之差(收买即不构成刑事犯罪),经过多次与办案人员的沟通,最后观点被检察院采纳,做出取保候审决定。
曹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免于刑事处罚
施孔周律师团队代理了曹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涉案车辆金额1000多万并由施律师担任了曹某某的辩护律师。 施孔周辩护律师团队通过阅卷、会见当事人以及与公检法的沟通,建议当事人如实供述并积极退赔,以争取最大程度的轻判。辩护人关于曹某某如实供述且在审理期间退赔全部违法所得,请求从轻处罚单辩护一件,于法有据,本院予以采纳。
杨某伙同三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缓刑
杨某伙同其他三人购买企业证件资料,并在明知钱款用于购买企业资料的情况下先后给他人的账户打款共268万元左右。施孔周律师团队在受理本案后,调取有关证据,多次与杨某进行会谈以更好地了解案情,确定了基本的辩护思路和方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认为其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但在法庭辩护时,辩护律师提出杨某系从犯、初犯、偶犯,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存在减轻或从轻情节,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后被告人杨某被认定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郭某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
案件简介:郭某,因用电纠纷与杨某发生争吵,并用拳头击打杨某,造成杨某轻伤二级。2018年6月,郭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郭某曾有4次犯罪记录,属于累犯。郭某家人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咨询并委托施孔周律师团队。受理本案后,胡律师马上收集有关当事人的资料,施律师前往看守所当事人案情,寻找有力证据,根据案情撰写取保受审申请等法律文书提出辩护意见。在开庭辩护中,胡律师提出郭某虽属累犯,但系自愿认罪,且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取原谅,应予以从轻处罚。法院对此予以认可,并于2018年12月作出判决。
陈某破坏生产经营案—免于刑事处罚
施孔周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以及阅卷等,施律师对该案采取的是无罪辩护的策略。本案的关键点是,对陈某所造成的损失金额进行司法认定。施律师在法院庭审时围绕着陈某对公司所造成的损失数额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对停产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详细讨论。最后法院做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
刑事精细化辩护领军团队
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是由刑事案件精细化辩护领军人物施孔周律师打造的一支精英团队。该刑辨团队中不仅包括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刑辩六杰”,同时 近年来加盟该团队的《警察与法制》总编等资深媒体人与知名高校大学专家学者进一步增强了金哲刑辩团队的实力。金哲刑辩团队成员均毕业于中国一流法律院校, 很多律师还曾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过刑事司法工作,是一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刑事辩护团队。
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创立于一九九五年,是由一批精通法学理论和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资深律师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一九九八年起连续被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二〇一二年十二月被国家司法部授予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建所25年来,我所律师成功代理了诸如金华火腿商标案、中日合资木雕公司商标案、顺时针中国驰名商标案、马来西亚独资企业清算案、工商银行千万元融资纠纷案等近千件各类案件, 同时还参与了诸如引进沃尔玛超市的谈判、企业经营法律风险评估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在社会上由较好的声誉和较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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